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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31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違規日期
- 2020/07/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2日上午8時46分平台檢查「運鴻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9666),清運貴事業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聯單編號: E54A703310900136),發現夾雜油漆鐵桶3只,且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達126ppm,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五點規定,已部分遣返,上開油漆鐵桶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