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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33
- 處分日期
- 2021/07/27
- 違規日期
- 2021/05/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私場所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6632-00號」操作許可證,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5月12日至貴公私場所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M01C394303F0000E001V01L0檢測濃度10,804.7ppm、M01C395703F0000E001F15L0檢測濃度10,668.7ppm及M01C395703F0000E001V08L0檢測濃度10,128.7ppm均超過10,000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二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二路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