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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28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違規日期
- 2020/03/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缺失記點18點:(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缺失記點10點。(二)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者,惟有路面色差,缺失記點4點。 (三)以車輛運輸逸散性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缺失記點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2段2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