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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85
- 處分日期
- 2021/03/25
- 違規日期
- 2021/02/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 年 09 月 26 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產出之衍生性廢棄物(含泡棉之廢塑膠混合物),未依規定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中興路三六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中興路三六八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