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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新都第三期社區管理委員會

文號
30-109-070002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7/21
違規日期
2020/02/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管委會於109年3月19日方提送管理之東方新都第三期社區污水下水道系統108年整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整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和江街一五○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和江街15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