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瑞福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瑞福企業社

文號
21-112-03008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3/21
違規日期
2022/12/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4年3月出廠的5*81-PX號自用小貨車,於111年11月22日行經本市永康區中正北路與和平路交接處,經本局人員於該路段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1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商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復華里復華五街四三號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090660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