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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霖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4007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4/24
違規日期
2017/03/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乙級),許可清除項目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無貯存場或轉運站,惟督察時發現楊梅區員本路618號貯存轉運大量廢塑膠混合廢棄物(D-0299),與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富村街七七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富村街七七號二樓
統一編號
706668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