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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5/03
- 違規日期
- 2021/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煜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25日至現場稽查,現場廢棄物存放區A-8801、B-0299、C-0119、C-0202未標示產生廢棄物貯存日期、數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塩平街三一及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塩平街三一及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