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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榮民總醫院
                    
        
        
            
                
- 文號
 
                - 40-106-05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5/19
 
            
            
                
- 違規日期
 
                - 2017/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3月至9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經查發現貴醫院新竹分院於105年3~9月份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代碼:000000)產出之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代碼:D-0199)及廢食用油(代碼:D-1705),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一、三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