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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3/08
- 違規日期
- 2022/0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規地點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6,063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停工。限改日期:111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2-090005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四三○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保障段1452、1453、1454、1457地號(上品環保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