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熲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5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03
違規日期
2017/03/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其他未分類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許可證,證號:販證字第H001-07號」,販賣之對象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生煤許可辦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以領有使用許可證或經主管機關通知進行檢測者為限。惟查貴公司販賣之對象詠崧窯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屬符合上述規定之廠家,貴公司販賣生煤予該公司之行為,核已違反生煤許可辦法第1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四維街一一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四維街一一八號
統一編號
2358559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