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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10
- 處分日期
- 2024/01/05
- 違規日期
- 2023/06/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起造之「河樂榮榮新建工程」(建造執照: 111店建字第*****號),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場區內逕流廢水因導溝破裂,未妥善導入沉砂池而溢流至箱涵,核屬未依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文化路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寶元路2段與文化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