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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地政處

文號
23-099-04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4/29
違規日期
2010/02/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29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一三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高雄縣鳥松鄉鳥松區段徵收工程
統一編號
85506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