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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31
- 處分日期
- 2022/03/21
- 違規日期
- 2021/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54號),所屬許可清運車輛(車號:***-BS)於110年6月4日、110年6月11日清除「品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107建字第0043號新建(含拆除)工程 」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至再利用機構「德展砂石有限公司-德展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處理場 」,惟查(遞送聯單編號:A44B562211000255、A44B562211000267)GPS軌跡未至再利用機構(德展砂石有限公司-德展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處理場)即刷取申報聯單上之條碼(實際進德展砂石場旁資源回收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石門區福安街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石門區石門區福安街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