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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違規日期
- 2019/09/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玻璃容器製造程序,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1日派員前往該公司針對M02製程排放管道(P001)進行稽查檢測,硫氧化物檢測結果為84ppm,超過玻璃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60ppm)達140%,氮氧化物檢測結果為568ppm,超過玻璃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80ppm)達31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九車籠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九車籠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