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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品建設有限公司-立品建設有限公司住宅、停車空間、集合住宅新建工程(A1~A3、A5~A7、B)

文號
30-111-060002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2/06/13
違規日期
2022/02/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有「立品建設有限公司住宅、停車空間、集合住宅新建工程(A1~A3、A5~A7、B)(地點:宜蘭縣礁溪鄉武暖段1241、1242地號等2筆)」,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有營建工程稽查,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本案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應裁處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武暖段一二四一地號,武暖段一二四二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武暖段1241、1242地號等2筆
統一編號
2877147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