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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20
- 處分日期
- 2023/06/26
- 違規日期
- 2023/04/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44-01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5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污染為蒸氣鍋爐E003,排放管道編號為P003(稽查時前揭污染源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二、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編號P003氮氧化物檢測濃度為146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四條附表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竹里富國路一段二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竹里富國路一段二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