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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54
- 處分日期
- 2021/03/26
- 違規日期
- 2020/09/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5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9年7月30日13時派員前往臺端所有之沙魚大王店執行周界異味採樣檢測作業,經檢測分析結果空氣中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6,超出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周界排放標準值(10),未符合周界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09年9月18日前改善完成。於109年9月29日9時許再次派員前往稽查,進行空氣中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測值為14(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排放標準為1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之限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建基路二段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建基路二段80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