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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順發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13-06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22
違規日期
2023/10/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2年10月31日派員會同梓官區公所、梓官區清潔隊至本市梓官區大舍北路122-38號稽查,現場堆有廢木材等廢棄物,另有保順發企業有現公司車輛停放該址,復於同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堆置營建混合物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另有廢鐵、廢木材,係分類至前述二類廢棄物。據現場人員表示因清運廢棄物後,至調度中心平台預約進廠時常失敗,遂將廢棄物暫時堆置於現場,待預約成功後始載運進焚化廠,查該公司雖領有本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證號:112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83號),然未設置轉運場或貯存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梓官區禮蚵里光明路一○九巷三五之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梓官區大舍北路122-38號
統一編號
1292812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