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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興畜牧場

文號
30-110-10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10/08
違規日期
2021/05/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4,669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5月22日17時35分至現場會同代表人稽查,該場取得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7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止)。2.現場發現於場旁有廢污水溢流疏漏至隔壁農田,查該場正進行太陽能工程整修,代表人表示因工程作業疏忽,致廢污水管路破損,導致廢污水未能完全收集,溢流疏漏至隔壁農田。3.查上開情事,代表人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規定。4.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另現場開立限改通知書(編號:1080137),請依通知書內容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669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埤頭埧段六二五地號廣興里廣興五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廣興里廣興51-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