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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6/09
- 違規日期
- 2025/05/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仁心路312-3號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03-04號),本局於114年5月8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旋轉式乾燥爐(E010)及拌合機(E004)分別有明顯廢氣及煙塵逸散情形,與許可證所載「密閉收集至旋風分離器(A001、A003)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A004)處理」內容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有效收集製程設備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期於114年9月1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三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三一二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