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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2001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12/04
違規日期
2020/11/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9年5至9月申報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無產出D-0299(廢塑膠混合物)、109年7月申報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產出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之產出量為1.7公噸,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1.4公噸/月 】10%。經本局於109年11月16日派員現場稽查,依貴公司人員表示係將D-0299(廢塑膠混合物)以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合併申報所致;另查109年7月10日將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產出之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委託高雄市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焚化廠)焚化處理,計申報1筆委託處理聯單資料(編號:N100066010900022),惟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前述聯單內容,亦經本局於109年11月1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綜上情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清除情形等流向資料及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應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道里中山路二段五一九巷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道里中山路二段519巷2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