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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生工程行

文號
40-110-060034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6/29
違規日期
2021/05/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11日接獲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五峰分駐所通報至現場稽查,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許○○所駕駛車上載運由新北市新店區拆除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北埔鄉五指山段○○地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茅圃四○二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北埔鄉五指山段406地號
統一編號
3178582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