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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100019
- 處分日期
- 2017/10/25
- 違規日期
- 2017/08/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原領有證號:北環廢乙清字第000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經本局限期於106年5月29日前改善完成,貴公司復於106年4月6日申請核准每月清除廢棄物量為190噸/月(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0號),惟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6年4月至6月份營運紀錄申報資料,發現每月實際清除量為335.28公噸~417.05公噸,超過許可廢棄物清除量上限百分之10容許差值,並經本局106年8月8日查證屬實,貴公司仍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光榮巷三O弄一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光榮巷30弄16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