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7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7/11
- 違規日期
- 2019/04/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廠)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21-02號;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4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時,查獲數項未依M01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如下:(一)設置蒸餾設備處理表面塗裝區清洗後之有機溶劑,與M01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二)未每日記錄原(物)料使用量、產品產製量及洗滌塔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111及A211)之用水量。(三)106年1月10日至108年4月10日活性碳購買量為1,800kg,與M01操作許可證核定每2年更換一次(更換量為2,400kg)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8月15日前提出許可證異動申請或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限改日期:108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七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七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