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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6/06
- 違規日期
- 2021/05/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6-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現場經查貴公司「C-05類冷凍櫃-8」及「C-05類冷凍櫃-9」已移走且未置於廠內,已與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甲級處理許可證)不符,核以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二七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