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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許月娥養豬場

文號
40-109-08001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8/20
違規日期
2020/02/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周許月娥養豬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1700950),經勾稽107年12月至108年6月之申報資料,發現下列違規情事: (一)申報107年12月至108年6月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之使用量、營運 紀錄及聯單收受量與實際不符。 (二)申報108年1至2月及108年4至6月間農業污泥(代碼:R-0908)之產出、貯存及使用量與實際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及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里七一號之八○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里七一號之八○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