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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20031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違規日期
- 2021/12/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2月7日於T01-4調整池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750mg/L(許可值4615.1mg/L) 、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950mg/L(許可值2251.5mg/L),未符合許可容許範圍,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本案於111年11月1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77)限期111年12月16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2月2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