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北市
  3.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13-090002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9/13
違規日期
2024/08/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裸露區域第1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90%[缺失點數4點]、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8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遠雄AO1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120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二○○號一六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福善路16號旁工地
統一編號
046733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