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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3000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3/04
違規日期
2019/05/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5月31日至貴公司稽查,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564mg/l及總懸浮性固體為639 mg/l未符合標準,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環北路二段二四三巷二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二段二四三巷二六號
統一編號
126442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