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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5/28
- 違規日期
- 2019/05/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至現場查核時發現貴公司於108年5月3日上午11時10分許收受超鎰有限公司(該公司係為新北市合格之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72號)之車輛(車號:598-R7)所載運之廢棄物,係已完成打包,其內部明顯夾雜廢塑膠、保麗龍及廢棄物代碼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等廢棄物,與貴公司之處理許可項目可收受未納入公告之廢物品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999,僅限走私(逾期)貨物:菸類、酒類、報廢品(家電用品除外)及收受對象僅限:海關、國稅局、關務署、衛生局、商檢局、防疫等政府機構。)及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2499,僅限菸類、酒類、食品類、動物飼料、包材、一般生活用品、大宗物資(家電用品除外)、傢具、展示架、玩具)不符,業已違反廢清法第42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三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三路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