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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4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4/07
- 違規日期
- 2017/0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承攬富登股份有限公司倉庫等增建工程(管制編號:H45B4402,合約金額:4,870,000元,工程面積:1,175.43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2月18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37149號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建築物已於104年10月1日先行動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6年1月4日審核通過,即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安平街三四巷二三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段八二六地號等一三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