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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分公司

文號
30-106-07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7/13
違規日期
2017/04/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3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事業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廢水致污染水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所排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氫離子濃度指數2.8,放流水標準限值為6-9)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3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66條之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仁愛路一三八七、一三八九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仁愛路一三八七、一三八九號
統一編號
1613046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