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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60030
- 處分日期
- 2022/06/29
- 違規日期
- 2022/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11年5月30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變更暨展延,案附廢棄物清除設備清冊,經本局111年6月10日函詢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該所表示貴事業清除車輛KED-9775、38-EY、KED-9722、KEF-6895、09-TH、KEF-6896、37-EY和HAA-8178皆已繳銷牌照,次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貴事業車輛車號KED-9775、38-EY、KED-9722、09-TH、KEF-6896、37-EY和HAA-8178已於111年6月1日繳銷牌照,KEF-6895已於111年6月16日繳銷牌照,貴事業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將貴事業之清除車輛繳銷牌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大德里自強一路四巷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大德里自強一路四巷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