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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興企業行

文號
44-110-02001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2/23
違規日期
2020/05/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査科109年5月20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〇〇路〇之〇號稽查,發現該址放置食用油包裝桶一批,部份桶內裝有廢食用油渣,查為貴事業〇〇○○所有,貴事業未於該址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顯與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鳳松路一一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江山路5之5號
統一編號
2166695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