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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4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4/18
- 違規日期
- 2020/03/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56,25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査本局於109年3月12日03時09分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前方溝渠稽查,發現貴公司二廠雨水溝流出白色廢水至周界外溝渠,惟稽查當時警衛表示無主管在場,本局續於同日10時50分再度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二廠廢水處理設施原水池(T01-2)於凌晨時因浮球故障無法正常啟動抽水馬達致原水池(T01-2)及集水溝(T01-1)廢水溢流沿地面流至廠區雨水溝後流入周界外溝渠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625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海尾路256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