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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2-114-03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05
違規日期
2025/01/08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1月8日7時46分派員至該址稽查,發現正進行營建工程作業,現場有使用吊掛機進行施工材料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惟未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二八○號三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復華一街與頂庄路口
統一編號
68326709
更新時間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