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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3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違規日期
- 2025/0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經核准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字號:112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070號),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對象。經查該公司113年7月份申報營運紀錄資料結果,發現該公司分別於113年7月9日載運王月鳳、傑笙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產出一般垃圾及事業員工生活垃圾並於113年7月22日載運高達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品田國際農畜股份有限公司及春璽股份有限公司所產出事業活動所產出一般垃圾及廢木材棧板送至本市倫鼎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清除機具:KEG-7553),惟查環境部之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顯示,前揭清除車輛當日軌跡資料並未有於前揭所載運產源停留之記錄(停頓點),故前揭申報資料顯與事實不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億東三街四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億東三街四一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