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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記肉品商行

文號
41-106-08002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8/02
違規日期
2017/05/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觀看台端提供之錄影檔,該車輛(車號:068-T3)副駕駛座人員於106年5月13日10時53分行經本縣虎尾鎮養牛生產合作社前路口(延平里下湳99號)發現隨意丟(拋)棄菸蒂之情事,故本案將依法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六腳鄉蘇厝村二七六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養牛生產合作社前路口(延平里下湳9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