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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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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51
- 處分日期
- 2020/07/29
- 違規日期
- 2020/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本日受測污染源為蒸氣鍋爐E201,防制設備為洗滌塔A201,排放管道P201,本日檢測項目為P.S.N,稽查時前揭污染源操作中。本局委由勇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採樣分析作業。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分。(粒狀物實測值TPM:118mg/Nm3,標準TPM:5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壽街一段二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壽街一段二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