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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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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3/15
- 違規日期
- 2022/11/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檢舉河川呈現粉紅色水色,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處橋下確實有粉紅色水色,經尋查上游段發現有一處民宅進行房屋整修作業工程行受雇員工承認當日稍早有於民宅門口清理剩餘紅色水性水泥漆,致民宅前雨水溝自該戶開始下游呈現粉紅色水色,經雨水溝流入下游段致呈現粉紅色水色,污染事實明確。再查,該處位於仁武區五和里屬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丹山二路一四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善德段116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