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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42
- 處分日期
- 2024/07/17
- 違規日期
- 2024/05/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31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至長增工程有限公司所屬物料堆置區查勘,廠方表示約凌晨02:55不明車輛進入廠內物料堆置區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B3) 後駛離,後經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調閱監視系統,查獲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 27-2F)載運剩餘土石方於113年05月30日02時54分57秒–113年05月30日03時00分08秒出入長增工程有限公司廠區,有至廠內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污染地面之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漢中路一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十班坑176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