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大合順磚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合順磚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8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8/13
違規日期
2018/06/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第7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其使用污染土壤產出之產品名稱,磚塊包裝仍標示為一級清水磚,仍未完成品名為紅磚之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第7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八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八四號
統一編號
5902175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