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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6/04
- 違規日期
- 2024/04/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4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脫脂區(E001)及酸洗區(E002)廢氣經氣罩收集後由洗滌塔(A001)處理後經排放管道(P001)排放,發現E001、E002至A001管道破損,以PM儀量測破損處廢氣PM2.5濃度為69.1μg/m3,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里岡燕路四八五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里岡燕路四八五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