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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文號
41-108-09004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9/03
違規日期
2019/08/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作業,於違規地點發現積水容器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年內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一八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188號
統一編號
4232110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