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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6/05
- 違規日期
- 2024/03/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Q)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雖文件所載車號與前揭車輛車號相同,惟經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車號為「***-BQ」且無此聯單資料,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三段八九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229巷2之1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