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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8/07
- 違規日期
- 2018/03/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甲清字第0049號),於106年9月迄今受正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之事業,管制編號:H4311326)委託清除事業廢棄物(廢棄印刷電路板,廢棄物代碼:E-0221),惟於106年9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間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5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一三八巷一弄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138巷1弄1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