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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昌畜牧場

文號
30-106-09001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9/25
違規日期
2017/07/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8,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於台端所屬之金世昌牧場於106年7月21日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COD:1350mg/L(標準:600mg/L),SS:860mg/L(標準: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庄西村公館三之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庄西村公館3-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