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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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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33
- 處分日期
- 2020/04/23
- 違規日期
- 2020/04/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宇宣實業有限公司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證號:106桃廢處字第0068-1號)內容,營運期間環境監測(空污、噪音、污水、作業環境粉塵、作業環境噪音與衍生廢棄物)應每半年監測1次,惟現場保存之監測紀錄皆為每年監測1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一段五六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一段五六巷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