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20019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2/18
- 違規日期
- 2017/01/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月9日15時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查獲該公司從事網版印刷作業,並以不織布擦拭印刷用含油墨之網版後,直接以清水清洗不織布且排放至廠外側溝,而該公司未妥善處理作業廢水逕行排出致污染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未妥善處理作業廢水逕行排出致污染水體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東興路五○一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東興路501巷18號
- 統一編號
- 2744645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